課程名稱 |
法律經濟分析二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(Ⅱ) |
開課學期 |
107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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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號 |
LAW5182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214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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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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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大學部合開。教室為法研2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24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71LAW5182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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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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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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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主題是「權利定分、法律體系與經濟分析」。主流法律經濟分析視法律為政策的工具,並在普通案例法之法官萬能想像下,再加上數學之進步與計算能力之大幅加強,使得其分析已經不再是法律的分析,而是智力遊戲,寇斯所言的黑板經濟學也。但同時主流的法律(教義)學,也淪為分類之學與實務應用,失去了作為一門學問的性質。本課程將發展一套新的法律經濟分析理論,既能運用經濟分析的方法,又能合理解析法律現象。 |
課程目標 |
理解法學如何作為科學;選擇一題目應用分析之。 |
課程要求 |
英文閱讀能力、參與課堂討論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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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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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簡資修(2017),經濟推理與法律(增訂四版)。 |
參考書目 |
R. H. Coase, The Firm, the Market, and the Law (1988)
黃春興(2014),當代政治經濟學,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。
張五常(2017),經濟解釋第四版,香港花千樹出版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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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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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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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介紹 |
第2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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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斯定理 |
第3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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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分析 |
第4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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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系統 |
第5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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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利益法 |
第6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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損害賠償法 |
第7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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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解釋法 |
第8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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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處罰法 |
第9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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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制福利法 |
第10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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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慶停課 |
第11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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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政統合法 |
第12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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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制度 |
第13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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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方法 |
第14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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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報告 |
第15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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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報告 |
第16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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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報告 |
第17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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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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